“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赵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原经管局、原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用虚假发票报销餐饮、酒等协调开支106277元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群众纪律……”近日,衡山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县纪委监委在会上公开宣布给予该局赵某某撤销其党委委员职务处分。
宣布处分决定会上,衡山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宣读处分决定和听取受处分人意见后,结合受处分人所在工作岗位特点,深入剖析违纪行为发生的原因,指出廉政风险点,提出具体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围绕违纪事实向全体党员干部讲解相关政策和党纪法规,指导大家从政治上、思想认识上进行自我“政治体检”,针对存在的不足找问题、挖根源、提对策,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达到了“查处一起、教育一批、整治一片”的综合效果。
“现场宣布违纪人员处分决定书,为我上了一堂触及灵魂的‘警示课’,今后,我将以身边人为警钟、以身边事为镜鉴,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党员干部……”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后,在场的党员同志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感想。
今年以来,衡山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以案促改新形式,让处分决定宣布会变成警示教育“微课堂”,力求做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已现场宣布处分决定58次,警示教育人数达1350余人次。(衡山县纪委监委 欧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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