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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坚持纪法情理贯通 1至11月199人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 2020-12-09 17:24:4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访问数:

“感谢组织对我的关爱,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以此为戒,努力工作,保证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新源县某镇中学党支部书记施某来到该县纪委监委,就受到处理后的工作与纪委监委干部进行谈话。

2013年3月,工作表现出色的施某被组织任命为该县某镇中学校长,一天,负责给该学校供应生活用品的老板谢某以关照生意的名义向施某送来5000元现金,施某自觉不会有人发觉,便收下了这笔钱。

今年4月,新源县在教育系统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身边同事高某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这让施某内心忐忑不安,深知自己的问题迟早会被发现。

惶惶不可终日的施某,经过多番挣扎后,终于决定向组织主动交代自己的违纪问题。

2020年6月,鉴于施某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自身违纪问题,且在投案当天积极主动上交了违纪所得,新源县纪委监委给予施某从轻处理。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惩治震慑力、制度约束力、政策感召力和文化影响力的叠加效应,使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因觉悟而不想腐。部分身处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主动投案,产生了明显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我是来交代问题的,希望组织能给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日前,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某乡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干部叶某来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

像叶某这样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的在阿勒泰地区已不是个案。今年以来,阿勒泰地区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的共有67人,主动交代问题的共有415人。

“让问题干部主动投案,仅靠‘霹雳手段’不够,还需要唤醒他们的初心。”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法情理贯通,从政治高度看待、从政治视角考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主动投案者依照党纪法规有节有度地施行宽严相济的政策。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一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被唤醒了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走上了自我救赎的正道。

除了鼓励问题干部主动来、如实说、彻底退,不放弃、不抛弃,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落实政策,也让问题干部主动投案后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该给政策的给政策,该给出路的给出路,释放出惩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的强烈信号。

据统计,今年1至11月,全区共有199名党员干部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1207人主动交代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