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失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现将胡观清等5人(见附件)列入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失信行为“黑名单”,并予以通报。
通报名单中的人员,为了谋取利益,与投标人围标串标,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破坏营商环境,败坏社会风气,污染政治生态。对于这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联合惩戒、通报曝光。在惩戒期限内(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让失信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付出应有的代价。
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评审专家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投机取巧、违法乱纪的行为,共同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法的市场环境。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附件:
衡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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