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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衡阳市纪委、市监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2 16:31:37
来源:衡阳市纪委办公室??访问数:

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

市纪委是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专责机关,受省纪委和市委的双重领导。市监委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市监委向省监委、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市纪委、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共设立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2个二级事业单位,并代管市委巡察办,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75人,离退休人员52人。

二、2018年部门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378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7.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48.5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3787.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64.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0.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3.50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48.50万元,主要是因为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7.9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2352.41万元,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机关运行经费456.01万元,包括办公费105.56万元,水费10.92万元,电费12.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1.31万元,工会经费39.73万元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769.9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2018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数1435.50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案件办理、党风政风监督、网络信息建设、宣传教育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21.42万元,主要因为市委巡察办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单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支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的“三公”经费合计为181.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9.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50万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1.43万元,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下降22万元,原因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用相应减少。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