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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巡”“纪”融合 催生联动监督“新动力”

发布时间: 2020-12-10 11:52:26
来源:衡山县纪委监委??访问数:

 

为进一步提升巡察监督工作质效,今年以来,衡山县积极探索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建立巡前沟通对接、巡中联动研判、巡后监督整改的“三协”联动机制,有力推动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精准对接。

“巡前”借力协作,把准方向。巡察前,由县委巡察办向县纪委监委发出《协助巡察工作的函》,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通过书面形式向县委巡察组提供被巡单位政治生态状况、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提出需要深入了解、重点关注的问题。县委巡察组根据提供信息梳理出重点问题、重点事、重点对象,带着“开巡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巡察。今年开展的县委第十一轮、十二轮巡察,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巡察组提供信息26个,为县委巡察组做到靶向监督、精准发力提供了重要支撑。

“巡中”助力协作,精准定性。巡察期间,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制度》,与县纪委监委保持“绿色”畅通渠道。在问题线索集中移送前,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分管办案领导以及相关室负责人,组织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按照立案标准以及巡察发现的事实是否达到移送条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集体研究,逐个审定,各个分解,明确问题线索的走向,针对部分需要再深入的问题进行再补火,以此提高移交线索的立案率和案件的查办效率。今年该县通过集中研判,修正各组定性不够准确的问题6个,新增有效问题线索7件,大大提升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提高了立案率。

“巡后”合力协作,推动整改。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职能,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的基础上,向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室同步反馈。针对巡察整改情况,县纪委监委与县委巡察组有效协同,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紧抓不放,并对微小问题立行立改,面上问题建制彻改,违纪违法问题重处严改,初步形成“巡察+纪检”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今年以来,该县已下发3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2个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的党组织进行了追责问责,凸显了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力度。

据悉,自开展“巡纪协作”以来,该县共对1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300个,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112个,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5件,向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2件,清退违规资金160.33万元。今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移交的问题线索37件,立案26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衡山县委巡察办  陈湘)